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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拍快讯!12月1日厦门将出让两幅商住地 楼面价上限3万/平!

    编辑:瞰房网    发布时间:2017-11-09 15:58

        

      记者从厦门土房局获悉,12月1日集美和翔安两个区域将各推出1幅商住地块。据悉,这两幅地块起拍楼面价均价2万/平,楼面价上限均为3万/平。



      其中,位于集美灌口的J2017P01地块,土地面积28331.402平米,计价建筑面积67250平米,起拍价13.45亿元,地块周边有联发欣悦湾、龙湖嘉誉以及龙湖首开·景粼原著。



      而位于翔安区的2017XP10地块,土地面积25962.873平米,计价建筑面积74900平米,起拍价14.98亿元,周边有华论国际大厦、洋唐保障房、建发翔城国际等项目,交通发达,南侧有地铁3号线站点。

      根据公告,此次两幅地块的拍卖,将会继续采用“限地价、竞配建”的竞拍方式以及一次性销售的方式。具体详情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件(详细资料见地块出让文件)。



      二、确定竞得人方式:

      (一)J2017P01及2017XP10地块:采用“限地价、竞配建”方式拍卖出让,不设拍卖底价。当拍卖竞价达到竞价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竞报无偿移交政府的居住建筑面积(以下简称“竞配建面积”)。每次竞报竞配建面积应不少于500平方米,竞报竞配建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成交土地出让金即为竞价上限价格。关于竞配建面积移交要求详见出让文件中的出让合同。

      (二)2017XP09地块:采用以土地出让金竞价的方式进行拍卖,不设拍卖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关于本次出让商品住宅用地的几项要求

      (一)商品住房土地出让金资金来源审查的要求

      1、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需出具《关于竞买交易资金的承诺书》(格式详见出让文件),承诺其缴交的土地出让金符合监管要求,否则同意被出让人取消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2、地块成交后,竞得人应按时缴清土地出让金并与出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后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市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等部门联合对竞得人的土地出让金(含竞买保证金)来源进行审查,并在土地出让金缴清后30日内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书。

      3、如审查发现违规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没收竞买保证金。

      (二)商品住房预售要求

      J2017P01及2017XP10地块均要求竞得人应一次性申请宗地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并一次性全部对外公开销售。

      (三)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要求,出让人有权对该地块合同项下宗地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

      五、竞买申请人之间不得私下串通,采取“围标、串标”等方式排挤其他竞买申请人、干扰拍卖活动、破坏公平竞争、谋取不当利益等。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竞买申请资格或竞得人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并且将该企业列入诚信黑名单,限制其及其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具有直接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企业)今后不得参与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拍卖活动。

      六、提交竞买申请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提交竞买申请开始时间:2017年11月23日上午9:00;

      (二)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时间:2017年11月30日上午11:30;

      (三)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工作时间为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四)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四层B403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内;

      (五)电话:0592-5107708、0592-5107718。

      七、竞买申请材料格式和要求以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提供的出让文件为准,竞买申请人请自行到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网站http://tz.xmtfj.gov.cn下载出让文件。

      八、拍卖会举行时间、地点

      (一)拍卖会开始时间2017年12月1日上午9:30。出让地块成交后,本次拍卖会举行当日即为地块成交日。

      (二)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新闻发布厅。

      九、竞得人应在2017年12月8日前按时付清本次出让地块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及履约保证金。

      十、以上用地公开出让后将按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在本公告发布起15天内带有效土地权属证书向本局提出,逾期即按规定予确权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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